Monday, April 4, 2011

關停現存核電站?繼續發展核電?

香港蘋果日報

日本福島核洩漏事故引起了我們對核電安全的關注。有人認為中國應永久放棄發展核電,甚至關停現存所有核電站;但也有人認為應該繼續發展和使用核電,毋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究竟我們如何決定哪一種觀點比較合理?

監管機構須獨立專業

首先,我們必須面對以下三件事實:一、世界上沒有絕對安全的核電技術。二、核輻射洩漏意外屬於低頻率、高致害風險。三、昔日的安全標準未必能適用於今天。這三點正是當代「風險社會」的基本元素。不過,目前很多人往往只把眼光集中在第二點(低頻高害),繼而按照自己對能源政策的取捨和對生命風險的判斷,作出支持、凍結或反對核電等各種不同結論,但卻很少有人考慮到人類的科學知識也會隨着時間不斷變化,今天被視為安全的核電技術未必在明天繼續被視為安全。世界上既沒有永遠安全的核電技術,也沒有一勞永逸的風險評估結論。過去行之有效的假設會在今天失效,而今天認定足夠安全的設計也可能在明天失效。如果今天的核電安全標準不定期檢討,不作定期修正,那麼今天的福島也有可能變成明天的大亞灣,無法吸取深刻教訓,一再上演歷史悲劇。


這裏就產生一個如何定期檢討和修正核電安全標準的問題,亦即如何設計一套良好制度的問題。出路在於八個大字:獨立決策,民主監督。


福島事故後,日本首相菅直人已表示考慮將核電安全監管機構(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從政府部門(經濟產業省)中分離,避免推動核能發展的部門與監管核電安全的部門同構同體而產生利益衝突,有如法國核安全局般享有獨立地位。這類建議的優點在於:中立公正的專家學者,按照與時並進的專業知識,在不受利益團體和政府政策的干擾下,構思與建立具體詳盡的核電事故防災、檢查和應變制度,並交由行政部門統籌執行,避免利益衝突。最近,德國已要求中立的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和新成立的倫理道德專家委員會,重新全面分析核電的技術風險和社會風險,力求與時並進,定期檢討和修正制度。

引入商議式民主元素

除此之外,歐美多國核電安全機構更重視監督專家的獨立性,因此進一步要求安全監管機關公開資訊,在核電決策中引入公民參與,透過專家和公眾的雙向交流,決定是否保留、凍結或廢除核電,排除公民疑慮,滿足公民訴求。這種機制當然避免不了摻雜各方主觀的價值判斷,但卻由於定期充份的資訊公開和理性論證,有助增強其客觀性,避免目前國內政府官僚決策系統從環境評估到項目實施的封閉、粗糙、偏頗和腐敗。
引入商議式民主元素,設置中立專業的核電安全監管機構,從而應對風險社會中核電安全問題,不失為比較可取的做法。捨此不由,徒務枝節,國內和香港的核電安全機制只會進一步沉淪,揑把冷汗,望天祈福。

桑普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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