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06日 《核電大危機》方明
對安全的不同解讀
核電應用最關鍵的就是安全。這一點在業內業外沒有任何異議,只是對安全的解讀和理解有不同。一般而言,核電站有三層物質屏障來確保核電站的安全:包殼、壓力殼和安全殼,另外還通過管理制度、應急機制等來加強核電站安全。
但日本核電站事故再次提醒人們注意核電站的安全,特別是深處內陸的核電站,沿海第一核電站可以用海水來應急冷卻,但內陸的核電站怎麼辦呢?
現在的回答是建在水源處,湖南、湖北、江西三處即將開工的核電站站址都臨湖。不過,在技術上來看,相對于海洋,湖泊面積要小很多,為保證不破壞湖泊生態系統,必須再建冷卻塔,不能像臨海核電站那樣直接把冷卻水排入海內。
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保在2011年兩會期間向外界表示,內陸核電站與沿海核電站風險一樣,在安全上,內陸核電站並沒有天然劣勢。
他說,國際經驗表明,內陸核電站增加一個冷卻塔並沒使其安全風險大於臨海核電站。而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原副院長祁恩蘭也曾對外表示,國外核電站的地址並不介意沿海或內陸,全世界在運的核電機組中,約50%屬於濱河、濱湖的內陸核電站,而目前這些內陸核電站的運行業績良好。
不過,多位專業人士確認,雖然還沒法確認冷卻塔所占核電站總建設成本的比例,但多出的冷卻塔無疑要增加成本,而且總體來看內陸核電站建設成本要高於臨海核電站。
林伯強稱,核電站的安全投入是一個無底洞,現在只能是在滿足某些要求的情況下實現經濟效益,“比如此次日本核電站事故,如果地震震源就在核電下面,那就算在防震再增加投入,恐怕也無能為力”。
“可抗萬年一遇”遭熱議
“目前在我國一個核電站從普選廠址到動工建設往往需要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於安全性的反復論證。”中廣核一位參與核電站設計工作的人士對說,“一個核電站要獲得批准必須獲得多個國家部門的多次批復,所需各種材料幾乎可以堆積成小山。國家核安全局還有專門隊伍隨時對安全問題進行考核。整個過程下來,出現大的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極小。”
3月15日,成都商報更是報出《中廣核集團昨日回應中國核電安全問題:中國反應堆廠房可抗萬年一遇地震》一文。一時間,無數網民在微博轉發熱帖,針砭“可抗萬年一遇”的說法。
“‘萬年一遇’是對‘年超越概率10的負4次方’的通俗說法。”中廣核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回應稱,個別媒體報導的“萬年一遇”的說法對公眾存在誤導,在中國核安全導則中,定義的“核電站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按年超越概率10的負四次方評價(即重現期是萬年一遇)。
對此回應,多數網民認為,解釋過於學術化,難以理解。
中廣核進一步指出,這一通俗說法說明概率水準極低,即電廠區域出現如此量級地震的可能性極低,是對難以理解的概率範疇概念的一個通俗定量的說法,不可望字生義。
中廣核認為,中國核電站的地震設防標準比國際原子能機構標準略嚴,與歐美、日本相當,並不低。
中廣核還指出,“萬年一遇”是核電站抗震設計的最高標準,而中國核電廠址發生如此強震概率非常低。
“在重現期萬年一遇是核電站選址時衡量地震發生概率的一個指標。打比方說,飛機失事的概率是二十萬分之一,並非表示坐20萬次飛機一定就會失事,地震同樣是這樣。”中廣核強調,“任何事物都有風險,我們要做的是將風險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而如何評價風險就需要各種指標。”
中國工程院院士葉奇蓁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中廣核所言不差,“萬年一遇”即核電站選址“最大地震概率考慮到一萬年”。
的確,與普通火電廠不同,核電廠的選址時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包括地震、洪水、土工、極端氣象條件、飛機墜毀、化學爆炸等等外部事件,以及自然環境、水文環境、人口密度、人口分佈等環境人文因素。
葉奇蓁補充說,國內核電站選址時一般均依據國家地震部門所給的該地區地震資料,考慮按“萬年一遇”的標準設計,避開斷層、火山和海嘯多發地區,“我們的‘萬年一遇’不等於日本的9級地震,我們的核電站不會發生9級地震,因為不會在這種地方選址。”
“中廣核說的能抗‘萬年一遇’的地震,這是他們遵照的標準,這是一個概念,究竟地震多少級,取決於當地的地震情況。”葉奇蓁說,“中廣核講的話是對的,就是這個地區最大地震概率考慮到一萬年。”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10月,中廣核旗下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擁有87.5%股權的大亞灣核電廠一號反應堆發生微量核輻射洩漏事件——餘熱排出系統一段管道出現缺陷,該缺陷未對電站工作人員、公眾和環境產生影響,但因為沒有及時公佈於眾,引發民眾瞞報指責。
另有業內人士指出,應更通俗宣傳防震指標,加強資訊披露,並在核電站工程品質、監督等方面加強管理。
實際上,更為嚴重的是,中國的核電管理,一方面是嚴格的審批流程,另一方面,則是法律法規的缺失。作為一個正在高速發展的核電大國,目前中國還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原子能法律,而國家核安全局也存在人力及許可權嚴重不足的問題,這已經引起業內的高度關注。(《外參》月刊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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