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4月 9日 BBC中文网
中国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品种和范围,将禁区由五个县扩大到12个都县。
另外禁止进口的商品种类也从此前的奶制品、水果、蔬菜以及水产品等农产品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饲料。
根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星期五(4月8日)夜间发布的公告,有关措施从当日起生效。
根据公告,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生产的食品、农产品和饲料将不能进口到中国。
日本其他地区的有关产品要进口到中国须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
另外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还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放射性物质检疫。
日本进口水产品要实现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提供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加工厂地址、以及详细的产品运输路线。
日本福岛核电站爆发核泄漏危机以来,已经有20多个国家对日本食品以及农产品实施了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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