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中核集團:已全面開展安全自查 確保在役核設施運行安全穩定

  新華網北京3月21日電(記者史競男)21日,中核集團總經理助理、中核核電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中核集團已按照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制定的關于核電安全發展的四項決定(以下簡稱“國四條”),展開對核電站的檢查和強化管理工作。
 
    據陳樺介紹,“國四條”頒布後,中核集團迅速組織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深入核設施一線進行逐項排查和檢查,制定了近期、中期和長期計劃,進一步提高核電廠的安全性和運行管理水平。

    據陳樺透露,我國的核電站從選址、設計、建設、調試和運行、退役五個階段均有嚴格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這些法律法 規標準是與國際接軌的,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最新研究成果保持一致。其中,在核電廠廠址安全設計要求方面,充分考慮了地震、海嘯、龍卷風、臺風等自然災害的 影響;在核電站應急供電係統配置上,考慮了抗震和備用。國家核安全局對各個階段均實施嚴格的許可證管理制度,有深入細致的技術審查和現場監督。

    目前中核集團已開始對所有在建、擬新建核電項目進行全面審查,將按照最先進的標準進行安全評估。陳樺表示,中核集團將全力做好 分析、評估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和組織,將國家標準和核設施運行情況及時向公眾普及、反饋,使公眾能夠及時、透明、準確地了解運行核電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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